【婚姻诉讼流程】婚姻诉讼答辩状

更新时间:2021-07-17 来源:答辩状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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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婚姻诉讼答辩状,仅供参考。

  婚姻诉讼答辩状【1】

  原告:男, 30岁

  被告:女,29岁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财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于20xx年5月草率结婚,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亦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

  第一,被告脾气暴躁并缺乏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经常无缘无故与原告吵闹,并且几乎每星期就要吵闹一次,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和工作,为此原告于20xx年5月与被告分居,搬回父母家里居住;被告也在自己单位附近租房居住;

  第二,被告性格多疑并且具有强迫症倾向,经常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无论在家还是在朋友同事面前都无法控制自己,致使原告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三,在分居的时间里,原告曾多次找过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但是拒绝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故意刁难,致使原被告至今未能离婚。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已不存在和好的可能,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汪XX

  婚姻诉讼答辩状【2】

  答辩人(被告):李向,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

  被答辩人(原告):张军,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

  因被答辩人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现答辩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基础牢固,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夫妻双方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婚后,通过这些年的共同生活,已建立了更加牢靠的感情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家人相处地也非常和睦,感情很深。

  答辩人现在从北京回来参加此次诉讼,仍是住在公婆家。

  二、答辩人双方性格相近,爱好相同,这些年两人一直是和睦相处。

  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生活上非常照顾,在20xx年的5月份还陪同被答辩人去医院看病。

  答辩人始终相信,被答辩人起诉离婚只是一时冲动,只是因为生活的琐碎、日积月累的一些生活怨气,答辩人有决心、有信心挽救和感化被答辩人,

  双方的婚姻仍有挽回的余地;同时,更加考虑到女儿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女儿童年的人间悲剧。

  答辩人真诚希望,双方今后能够互相谅解,求同存异,互相扶持,共创美好人生。

  三、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

  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有生活矛盾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为了孩子和夫妻双方及双方父母家庭的长远与根本利益,夫妻双方应该互相谅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答辩人对自己婚姻生活的期望,也是答辩人一直在努力奋斗的生活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准予离婚。

  答辩人认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感情并没确已破裂,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一个冷静、理性处理夫妻矛盾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

  综上,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婚姻诉讼答辩状【3】

  答辩人:女,29岁

  被答辩人:男, 30岁

  答辩人就汪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解除与汪XX的婚姻关系,理由如下:

  1、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通过网络相识,相识后于20xx年5月草率结婚,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与事实相悖。

  事实是,我们通过网络相识,见面前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20xx年3月我与原告初次见面之后,原告更是几乎天天坚持短信电话联系,还经常周末约我一起看电影逛街;20xx年7月,我们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感情一直很好;20xx年5月,我们走进婚姻的殿堂。

  我们是在经历了一年多时间的深入了解,才决定结婚的,原告说“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草率结婚”实在牵强,如果没有感情基础,被告也不会在原告口口声声的山盟海誓中结婚。

  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2、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脾气暴躁并缺乏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经常无缘无故与原告吵闹。

  答辩人认为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更没有无缘无故吵闹,任何一对夫妻在日常生活当中都难免有矛盾,偶尔吵闹不会影响到夫妻感情。

  原告一有矛盾不沟通,冷战甚至跑回他妈妈家住,是不成熟也是不负责的表现,才是影响到夫妻感情的根本。

  3、原告称于20xx年5月与被告分居,搬回父母家里居住;答辩人认为此系原告无中生有,答辩人有证据证明原告所说不是事实。

  4、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性格多疑并且具有强迫症倾向,经常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

  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

  答辩人认为这更是原告的无稽之言。

  每一个女人都非常看重自己的家庭和感情,如果看见自己丈夫对别的女人很好而有所不满也是人之常情,但原告所说“毫无根据地猜疑原告与别的女孩存在暧昧关系,并据此与原告大吵大闹”无从说起,被告心理健康,原告称被告患有强迫症是无中生有。

  5、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在分居的时间里,原告曾多次找过被告提出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但是拒绝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并故意刁难,致使原被告至今未能离婚。

  答辩人认为,答辩人是为了挽回即将破裂的婚姻,而原告要求离婚是为了重新结婚、另寻新欢,对家庭不负责任,践踏《婚姻法》赋予妻子方的权利。

  6、在这段婚姻中,被告为了顾全家庭大局,身体受到很大创伤。

  当初我意外怀孕,他坚持要我做人流,说"事业刚起步,没精力照顾孩子",为了支持他事业,也为了家庭的将来,我忍痛做了流产手术,但做完手术后留下了并发症,

  病理名称是多囊卵巢综合症 (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 PCOS),多囊卵巢综合症是育龄女性内分泌紊乱性疾病,最大的危害就是不孕。

  这个病应该说是一个终身治疗的病。

  如果不积极治疗,会导致一系列恶果。

  患者长期慢性雄激素水平上升,会导致一系列代谢异常。

  如血脂代谢会受到影响,使女性患者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出现心血管问题;糖代谢也会出现异常,从而出现胰岛素抵抗,诱发糖尿病。

  另外患者体内的孕激素水平非常低,子宫内膜无法正常脱落,还可能诱发子宫内膜癌。

  到现在我还在服用大量的药物,难道我做的牺牲原告就可以视而不见,难道因为这些你就要抛弃你的结发妻子吗!

  7、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我们一起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到今天,建立这个小家庭是多么不容易,记不记当初我妈给钱付了首付,我们没有钱却不好意思再找家里要,墙砖买的是5元一平米的特价砖。

  为了能多赚些钱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我辞去稳定清闲的工作,天天加班加点。

  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我怀孕时一次从妇产医院坐一个多小时公车一路颠簸回来,到家就开始流血,去医院诊断为先兆性流产,躺在家里一个多星期才好转。

  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结婚初期我因身体原因没法工作,你妈妈给的一万礼金也给了你让你去还房屋贷款。

  不知道原告还记不记得为了你工作上的事我到处找同学朋友帮忙,为了支持你的工作我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

  你工作逐渐有了很大起色,我也松了口气,以为从此以后可以安心照顾家庭做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

  年初时我们到处看二手房,计划在你单位附近买个小房子这样你上班就不用每天花两三小时在路上了,回龙观房子的贷款也一次还清了,我想着到时天通苑、回龙观两套房子都用于出租,租金就够我们生活的很好了。

  我以为生活已逐步进入正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好的未来。

  但我没想到的是收入增加的同时原告的自负和脾气也在迅速的膨涨。

  没想到的是就因为原告打球回来晚了,我作为妻子抱怨了几句,原告就暴跳如雷,要离婚。

  还说“我现在的地位,要找个贤内助”,我既然达不到原告“贤内助”的标准,你当初为什么要选择跟我结婚?

  8、我现在身体状况非常差,没有工作,每个月医药费用至少6、7百,每月还要负担房贷一千八百多、物业暖气费用、及其他家庭生活开支,生活经济状况很差,

  多次与原告协商,原告一年收入在二三十万,但为达到其离婚目的,原告不顾法律和道义,拒绝履行夫妻基本的抚养义务.我已跟我妈借了两万多的生活费用,投了很多简历工作还是没着落,身体也没见好转。

  希望法院能保护我作为妻子合法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并不是像原告说的夫妻感情已破裂,而是原告视婚姻如儿戏,为逃避婚姻家庭的责任,无中生有,任性胡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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